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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广义作品 原图出自安杰当代艺术画廊网站
   

2007年4月,美国就出版物市场准入问题,一纸诉状将中国告上了WTO争端解决机构。2009年8月,WTO作出裁定,称中国在音像和图书进口及外商分销领域的限制措施,违反了入世承诺及WTO相关规定,并拟定于9月22日开会通过以上裁决。在会议召开当天,中国决定对裁决结果提出上诉。会议随即取消,该案自动进入上诉程序。

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成晓霞在接受《财经》采访时表示,此次出版物准入案,专家组经过一年多的审理,给予了中美双方充分答辩的机会。因此,该案的审理中,不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。

相关视频:《WTO“出版物准入案”为何败诉?》

成晓霞也坦言,目前中国大概有11个出版物音像制品的相关管理法规,与WTO规定相左。这些管理法规包含出版管理条例、电影管理条例、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、音像制品出口办法等等。

不过,成晓霞也提出,如果一定要上诉的话,只能看在适用法律部分是否有错。

《华尔街日报》自称看到了中国上诉WTO文件的复印件,“中国指责WTO专家组在法律和法律解释上犯了错误,错误地作出结论,认为中国的这些措施在保护公共道德方面完全没有必要”。假使这一理由成立,基于适用法律不当的原则,当前的裁定可能会被取消。WTO历史上,美国曾于2005年使用“公共道德”为禁止互联网赌博进行辩护,但最后以失败告终。

那么上诉失败是否意味着全盘皆输呢?有先例为鉴。

2008年中国遭遇入世以来首次败诉,一个跟头栽在汽车进口零部件关税上。之后,在中国上诉的过程中,也在进一步加强汽车行业的国产化。等官司输了,中国宣布根据WTO判决取消相关征税措施时,大部分汽车主机厂的零部件国有化率早已达到40%。较早进入中国的广本、大众等厂家,其国产化率已经超过了80%,部分车型甚至超过了90%。可以说,WTO判决的影响已经相当有限。

从这个意义上来看,上诉一方面是为了打官司,另一方面也许可以为出版业的调整争取更多的时间。

当然,输掉WTO官司并不代表输掉一切。假使这两项考虑最终都落空,至少我们老百姓能够看到更多的大片,而我们的商务部官员也得到了锻炼。

WTO是个大舞台,我们看到的是贸易官司之外的很多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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